宁德地处福建省东北部,拥有三都澳、沙埕港等优良港湾,全市海岸线1046公里、海域面积4.45万平方公里,约占福建省三分之一,海洋资源得天独厚。向海而兴,开海而盛。立足这一资源优势,宁德市海上养殖业历史悠久,是广大沿海群众脱贫致富的“当家产业”。但传统海上渔业养殖大多使用木质渔排、白色泡沫浮球和废旧塑料制品等,产生的大量渔业垃圾和其它岸上入海垃圾,对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严重影响。2018年7月以来,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以来,宁德市委、市政府以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为抓手,创新治理模式和手段,从建立全链条治理、监督考核、常态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开出“宁德药方”,打造“宁德样板”。
一、建立海漂垃圾全链条治理机制,强化综合治理
(一)强化源头减量 根据沿海海漂垃圾的调查摸底和组份分析,宁德市海漂垃圾主要是渔业生产垃圾,约占90%。一是持续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宁德市集全市之力,攻坚克难,着力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对传统“木质+白色泡沫浮球”渔排开展升级改造,推广可回收再利用的环保型高密度塑胶渔排。累计投入资金45.48亿元,清退禁养区渔排26.71万口、贝藻类6.55万亩;养殖区和限养区升级改造标准渔排55.75万口、深水大网箱3450口(相当于标准渔排13.89万口)、贝藻类33.74万亩,从源头上大幅减少海漂垃圾产生。二是加强养殖集中水域垃圾收集。各地以渔排为单位,在排头附近定点设置垃圾集中回收设施,统一收集转运上岸。霞浦县溪南镇等海域,根据养殖户生产生活习惯和养殖设施分布情况,在航道两侧设立围栏式悬浮垃圾收储平台,日产日清养殖及生活垃圾。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饲料袋回收。为减少养殖饲料包装袋被随意丢弃入海,近年来,宁德市持续在三都澳海域进行“保护海洋·饲料袋回收行业自律活动”,每年回收循环再利用饲料袋500万—600万个,基本实现全回收。同时,环三都澳区绿色发展基金会从2019年起赞助40万元(分三年支付),由市渔业协会配备专人,组织开展冰鲜饵料袋无偿回收。三年来,累计收回冰鲜饵料袋70余万个,从源头减少海漂垃圾产生。
(二)强化海上清理 一是建立海上环卫队伍。2019年4月,宁德市专门成立宁德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隶属宁德市城建集团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二级子公司,负责近岸海漂垃圾收集、清理、打捞作业。二是逐步完善打捞人员及设备配置。城投蓝海公司在沿海岸线共设置作业大区4个,分段作业区域14段,优先招聘当地熟悉海域地形、洋流走向,保洁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252余人,配置打捞船只48艘,增强打捞清理能力。三是常态化开展作业。采取常态化巡回作业机制和重点区域定点作业、一般区域轮巡作业相结合模式,常态化开展保洁作业。同时,根据沿海洋流、风向变化等情况,对容易产生海漂垃圾滞留、形成海漂垃圾带的时间和位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动态作业图表,有针对性地开展打捞清理。
(三)规范堆场建设 沿海县(市、区)根据海漂垃圾分布和海上养殖集中区情况,选点新建海漂垃圾转运堆场19个,集中转运上岸垃圾。堆场采用钢结构建筑,地面混凝土硬化,落实防雨防渗防扬散等“三防”措施。设置分拣区,配置粉碎机、压缩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如蕉城区象溪运转堆场,投资约90万元,占用面积880多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31平方米,配置了1台15kW功率的泡沫粉碎、冷压一体机,日可粉碎泡沫浮球450多立方米,处理转运海漂垃圾650多立方米。
(四)强化岸上处置 分拣的塑料、木材、泡沫等以回收再利用为主,无法再利用的,通过当地乡村垃圾收集处置系统,转运至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处理,做到上岸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上岸点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印发《海漂垃圾上岸点(处理站)建设要求》,相对规范建设一批上岸点,做好陆海衔接。
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一)列入党政领导目标责任书考核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常态化研究部署推进,并将其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落实。将海漂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生态保护责任制考核,定期对岸滩和近岸海面环卫保洁实效开展检查。生态环境、海洋渔业、城市管理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二)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 一是推进“智慧海洋”信息化系统建设。整合沿海县(市、区)养殖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等,通过卫星遥感、船载终端等设备,建设集海上养殖渔排、渔船、渔港和海上执法管理于一体的“智慧海洋”信息化系统,实现海上养殖、海漂垃圾动态监控。二是构建海漂垃圾视频监控网络体系。在全市海漂垃圾易堆积点设置监控探头18个,实时察看监控区域垃圾清理情况。尤其是蕉城区建设了15个视频监控点位,基本覆盖辖区海漂垃圾重点区域,通过可视化指挥调度中心,将实时信息传输到可视化大屏上供指挥人员调度,形成了“海漂垃圾第一时间发现—调度人员第一时间预警—环卫力量第一时间清理”管理模式,有效解决海漂垃圾监管海域范围广,监管人力不足、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视频监控平台投入使用后,蕉城区海漂垃圾密度大幅下降,视频监控成效显著。三是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巡查。生态环境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定期联合巡查制度,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强化沿海乡村垃圾保洁和海漂垃圾清理联动监管。2022年1—9月,共对沿海4县(市、区)的41个岸段保洁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并将发现问题通报城投蓝海公司等部门。
(三)强化打捞清理监督考核 沿海四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谁出资、谁考核”原则,结合制定实施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或与城投蓝海公司签订协议等,出台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加强监督考核。生态环境部门印发《宁德市海漂垃圾打捞清理督导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导等形式,督促落实常态化保洁,及时处理信访投诉、航拍发现垃圾清理等。
三、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强化治理保障
(一)推进沿海乡村垃圾保洁与海漂垃圾陆海统筹 为有效解决岸上垃圾入海,防止陆域与海漂垃圾保洁相互推诿,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实施沿海乡村垃圾保洁与海漂垃圾陆海统筹,统一委托市城投蓝海公司一体运作。目前,沿海四县(市、区)共投入1.07亿元,将29个海沿乡镇的552个行政村纳入陆海统筹,实现陆域和海上保洁“一只扫把”负责。
(二)推动全社会参与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滨海旅游区、滨海酒店餐馆、养殖户等使用海域海岸的单位落实防治海漂垃圾污染的主体责任,提升综合治理水平。二是行业协会引领。充分发挥渔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促进渔业企业和个人生产生活垃圾不下海;发挥各地环保协会作用,组织公众积极参与海滩海岸清洁志愿者行动。三是加强宣传舆论。新闻媒体加强对海漂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宣传报道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对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共同营造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综合治理资金保障 在省级奖补资金(2021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每公里岸线奖补1万元)基础上,市财政专门安排387万元,用于蓝海公司委托建造两艘机械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各沿海县(市、区)按照1.5万元/公里的标准,落实海漂垃圾治理作业经费。同时,统筹自有财力,保障属地负责区域的环卫日常运转以及设施建设、设备配置。
通过“海上环卫”队伍和常态化保洁机制的建立,宁德市的海漂垃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航拍情况,宁德市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显著下降,治理成效明显。海洋景观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对海洋生态环境最为挑剔的“海上大熊猫”——中华白海豚,频繁出现在三都澳和沙埕港海域,“水清滩净、岸绿湾美、渔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正逐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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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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