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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假日不放松 依法履职保稳定

发布时间:2019-09-16 08:58:14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刘新成 报道 通讯员 陈志强) 9月14日,宝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赵娜娜同志已早早的来到单位进入了工作状态,而这一天,正值中秋假期,但她却有一件比过节更重要的事情。

宝丰县大营司法所在管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2016年因贩卖毒品罪被汝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期间因怀孕和哺乳期先后四次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9月14日是李某某第四次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的日子,如何安抚其思想波动,缓解其精神压力,教育其认罪服法,防止其再次以怀孕逃避监管,成为了矫正办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由于李某的期满解除日期正好是中秋节,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为确保绝对的安全和收监执行的无缝衔接,最终和原判法院达成一致,过节人不休,手续照常进行。

为降低风险,确保李某某顺利收监执行,8月14日,离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满还有一个月,矫正办一行前往大营司法所,对李某某进行了一次面对面个别谈话教育。在谈话过程中,赵主任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法律法规专题教育,鼓励她振作精神,坦然面对,今后在狱中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和假释,早日出来照顾自己年幼的孩子。李某某对工作人员的关心教育表示非常感动,当场表态一定珍惜机会,放平心态,认罪服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9月5日,赵主任给李某某佩戴了第三代电子定位手环,为确保李某某能够顺利收监执行,防止其临阵脱逃上了一份“双保险”。9月14日,赵主任和大营司法所长张孟柯同志放弃了中秋假期陪伴家人的时间,早早地来到办公室为李某某完善社区矫正期满解除手续。上午十点钟,赵主任和张所长一同驱车前往汝州市人民法院,向法院承办该案件的法官递交了《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今年是祖国建国70周年大庆,在国庆节到来之际,确保安全稳定成为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最庄严的使命。在人民安居乐业欢庆佳节之时,还有一群矫正人,不分昼夜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安定和谐保驾护航,为庆祝祖国70华诞默默地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孙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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