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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底线,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9-02 12:14:31 来源:中国报道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触网”年龄不断下降,当前未成年网民规模正持续增长,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受到高度重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均对相关责任主体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提出具体要求。为立足现实,深入实践,本暑期实践团队成员于2022年7月分别前往南通市委网信办、扬州市委网信办、绍兴市委网信办、苏州昆山城北派出所、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如皋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共六家单位进行实地访谈,力求探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现状,为保护机制的优化总结实践经验,助力于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主要是以前端预防为主、以后端救济为辅。在国家网信办的指导下,地方各级网信办的主要工作职能是统筹兼顾、组织协调,与其他各责任部门协同配合,共筑网络安全防线。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各地网信办均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并响应国家政策,深入推进“清朗专项活动”,同时优化违法举报和意见反馈方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治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公安部门作为我国的执法部门,应保持高压态势,及时监管、查处、严厉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时兼顾到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在与苏州昆山城北基层派出所交流后,我们了解到,为做到精准执法,公安部门常常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网信办、检察院)进行协同配合工作。

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诉讼中,互联网领域相较于实体领域的信息侵权,原告必定会面临更大的举证困难。对此,泰兴市人民检察院赵检察长提出,面对个体难以获得诉讼成功的情况,公益诉讼的实效性更快更强。2021年3月,余杭区检察对国内某知名短视频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自《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此后公益诉讼审判专业化集中管辖已成趋势。

此外,各地法院也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并开展诸多工作。海门区人民法院向我们介绍了少年案件审判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海门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即“一庭、一室、一站”的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工作格局,从而能够帮助应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律问题。法院还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知识从司法机关带到学校、村居以及家庭之中,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当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不仅依靠国家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也不仅仅是各位监护人的责任,更是需要集中全社会力量,利用互联网的便利,加大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力度,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张鑫)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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