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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 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大格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1:47:3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6月,我国19岁以下网民群体占比为15.6%,未成年人上网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大数据时代在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带来诸多益处的同时,也对未成年人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未成年人不仅面临数字身份失控,在线数据监控,生物识别技术等新威胁,而且预先存在风险的新维度加剧,如隐私风险增加,潜在歧视倾向等。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并非个人信息保护的新挑战,但却是尚未解决的挑战。在我国,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的案件时有发生,却少有受到关注,最终不了了之。因此致力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案件,走出个案,以案促改是大势所趋,也是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大格局的当务之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探究”暑期实践调研团旨在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究推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完善,从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平安地成长。2022年7月11日,本调研团泰兴分队队员陈家琪前往泰兴市公安局曲霞派出所进行了实地调研。

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得知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近年常有发生,但由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维权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正确维权,维权成本过高、流程复杂冗长等原因,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私益诉讼常以失败告终。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在制度上明确了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了公益诉讼的保护范畴,现有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救济路径包括:以侵犯隐私权为事实理由提起私益诉讼;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刑事诉讼;以及检察机关以侵犯个人信息为由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我们结合相关背景对多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得出成果如下:

一方面,据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的大多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均指向App。众多App在运营过程中,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儿童监护人有效、明示同意,便允许注册儿童账户,擅自收集、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且向具有相关浏览喜好的用户直接推送含有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的移动互联网应用(App)为例,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育大规模应用,凸显了互联网在青少年学习和生活中的作用。在提高教学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的同时,教育类App存在过度索取权限、不给权限不让用、私自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私自共享给第三方、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频繁申请权限、未向用户明示申请的全部隐私权限、账号注销难等9类侵害用户权益行为,此外,也没有采取技术手段对儿童信息进行专门保护。因此,升级APP内未成年人保护举措,完善网络监督机制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身处全国检察机关轰轰烈烈开展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大环境,我们特别需要重拾设立民事公益诉讼的初衷,反思现行法律规范的合目的性。我国的公益诉讼尚处于起步阶段,起诉范围仅限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侵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尚未包括在内。在我国,大部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保护案件都存在被告人众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情节严重的现象,私益诉讼在人员力量配备、体系建设方面显然不能与之相适应。同时,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我国国家权力配置体系中,由其作为原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显然是最佳选择,因此不应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予以限制。因此,在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审判专业化集中管辖已成趋势。

总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任重而道远,只有不断总结经验,以案促改,才能全方面深层次多角度保护未成年个人信息,筑牢社会保护屏障,画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同心圆。(张茹琬)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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