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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胡明代表我校与大理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9-06-03 11:23:54 来源:国内合作处

2019年5月29日下午,大理大学一行来访我校昌平校区,就两校对口合作进行交流研讨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理大学党委书记段林及相关部处负责人,我校党委书记胡明及相关部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校国内合作处处长刘建主持。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尹建峰 摄)

胡明首先代表学校向大理大学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发展历程及基本情况。他指出,大理大学坚持“立足大理,服务滇西,面向云南及周边省区,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服务定位,为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校作为一所以法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充分发挥自身教育资源优势助力大理大学法学教育,促进地方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胡明强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两校开展法学教育对口合作的新起点,希望两校认真落实合作协议有关内容,抢抓“双一流”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段林代表大理大学对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对口帮扶、振兴滇西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表示,大理大学办学41年来,始终立足滇西、扎根边疆、面向南亚东南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全省高校学科建设上综合程度最高,有着独特的地域优势。他坚信中国政法大学启动对口帮扶工作后,必将使大理大学在学科专业发展、干部师资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服务能力、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对此他提出,我校在能够委派一名博导或教授到大理大学法学院挂职,协调推进有关帮扶工作的请求。他还诚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领导和专家经常到大理大学访问交流。

随后,段林和胡明代表两校签署《中国政法大学对口帮扶大理大学法学学科框架协议》。

在交流座谈环节,双方就协议内容及推进落实工作进行了充分探讨和交流。

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会加强沟通交流,探寻创新合作模式,力争“变帮扶为合作、变合作为共赢”。

签约仪式开始前,国内合作处陪同与会嘉宾参观65周年校庆特别展览。

责任编辑:孙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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