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年时间,由司法部组织开展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公布了一组数据: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其中,各地区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400多项、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11000多项、无依据的500多项;各部门取消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1100多项。
“在这些可量化的成果背后,是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将‘为人民服务’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刘振宇说。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2018年6月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此,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通知》部署,由司法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司法部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司法部部长任组长,建立了清理工作联络机制,并通过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印发工作简报和问题解答、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做好清理工作。
2018年9月,为了广泛倾听民意,接受群众对地方和部门设立“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投诉,找到涉及群众利益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正式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
“群众投诉后,我们立即进行转交,是哪个地区就转到哪个地区,是哪个部门就转到哪个部门,转交完后还进行督办,看是不是有人专门来办、有没有及时办,不能转交了问题就完事了,必须保障有专人办这个事。”刘振宇说。
刘振宇说:“群众的投诉要尽快解答,提的意见是属于改进工作的意见,还是属于确实应当取消的证明事项,都应当和群众说明必要性及依据,要跟群众解释清楚。”
司法部还建立了评估机制,即由群众进行评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完后,由群众进行满意与否的评价。
“司法部设立这个平台,就是以减少证明事项为目标,提高效率为准则,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对平台进行管理。”刘振宇说。
取消纠正不合理证明495件
刘振宇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平台共收到关于证明事项有效投诉1221件,其中已办结1109件。在已办结的投诉件中,地方和部门取消、纠正不合理证明495件,抄送国务院部门参考的25件,经研究,需保留有关证明事项并向当事人解释原因的589件,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或理解。
已处理的群众投诉主要涉及亲属关系证明、社保相关证明、户口相关证明、公民身份证明、医保相关证明、婚育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死亡证明、小微企业证明、公证相关证明等。
“从已办结的数据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普遍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解决了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得到不断增强。”刘振宇说。
一系列变化彰显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增强了。比如,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创新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义乌市分四批取消270项证明材料,基本实现市域范围内无证明材料的目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了。比如,四川省成都市对保留的证明事项,以办事指南的形式,规范证明文本样式、明确办理用途及法律依据,并主动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公布。
智慧政府建设也随之深化。比如,上海市制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实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多源实名认证渠道,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行政管理方式也优化了。比如,广东省公安机关228项民生服务事项上线“粤省事”公共服务平台,群众填写数据减少54.6%,报送材料数量减少44.2%,跑动次数减少73.9%,有162项实现“零跑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改革,但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涌现出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全面深入清理,不留盲区死角。比如,云南省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式,分别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政府对其下属单位索要或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
多方联合审查,确保清理质量。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初审、复审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审议决定三个阶段清理意见确认机制。
清理设定依据,依法保障改革。比如,江苏省对清理中涉及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依法进行修改、废止或提请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13省(市)5部门开展试点
对于取消证明后是否有替代做法的疑问,刘振宇回应称,这次证明事项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对不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方式办理。
据了解,下一步,司法部一项重点工作是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
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义务或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然后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这时行政机关就不再向其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之后,行政机关通过核查、网上信息互联互通审查这些条件。“这种方式大大减少老百姓到行政机关跑腿,还要到其他机关开具证明的麻烦,大大节省了老百姓和企业办事的成本”。
《通知》所设定的工作目标是:试点地区、部门确定试点单位并选取有代表性证明事项,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
《通知》明确,根据试点需要和有关地区、部门工作基础,确定在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甘肃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试点省(市)可以在本地区全面开展试点,也可以选择个别区域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试点;试点的国务院部门可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证明事项外,试点地区、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在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之外,司法部还将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刘振宇透露,近期将以司法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清单动态管理,防止边减边增。进一步发挥投诉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对平台进一步升级改造,更好更快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责任编辑:孙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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