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发生,近期,中山市横栏消防救援大队对全镇住宅小区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中发现,两家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正在“带病”工作,为此,消防监督监督员下发“诊断书”,两家物业管理单位均领取了罚单。
检查分别发现位于横栏镇庆丰路一小区地下车库内部分消防栓和部分喷淋喷头损坏以及位于长安北路一小区内楼层部分灭火器未及时充粉、部分灭火器过期的现象,两家物业管理单位存在对公共消防设施未进行管理、维护、保养,未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监督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对两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管理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如实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第二项规定,对两物业管理单位分别处人民币壹万整及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罚款。
横栏消防提醒:消防设施和器材是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重要设备和设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所有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检验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时刻保持完好、有效。下一步,横栏消防将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做到火灾隐患不放过、监督执法不手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以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横栏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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