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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还款房被拍 依法被拘终还款

发布时间:2018-07-10 16:46:4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申草泥 报道 通讯员 张建立 )7月6日,宝丰县法院执结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拘留,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交公安处理,摄于法律的威严,其女儿主动履行了判决,案件顺利执行结案。

审判过程

    丁某诉陈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宝丰法院于2014年12月3日受理后,经审理,于2015年5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上诉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1月26日裁定撤销宝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发回宝丰县人民法院重审。该院同年12月9日受理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7日公开进行了审理。

陈某与贺某系夫妻关系。贺某在宝丰县杨庄镇某村有房屋一处。2012年1月20日,贺某因病去世。2013年7月29日,陈某与丁某签订协议,将该处房产以192000元的价格出卖给丁某,款项交付后,因陈某不交付房屋,引起诉讼。

宝丰法院于2016年6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如下:一、丁某与陈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二、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丁某返还购房款192000元并赔偿丁某经济损失。

执行过程

宝丰法院同年7月5日立案执行后,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陈某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执行人陈某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陈某位于宝丰县杨庄镇某村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314025元。2017年6月5日,依法在宝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6月6日,拓某某以314025元网拍成交该房产,并按期将拍卖余款打入宝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中。

2017年6月7日,宝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达搬迁公告,责令其迁出房屋。被执行人陈某以该执行房产评估价格低为由提出异议, 6月26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驳回了陈某的执行异议。后陈某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驳回陈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送达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去陈某家中,对陈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思想工作,陈某表示房子不会腾,等以后有钱了慢慢还钱。2018年3月26日,该院执行局局长、副局长和杨庄镇某村书记及主任一同到陈某家中做其工作,陈某及其女儿态度蛮横,并表示拒绝腾房。

宝丰法院于2018年5月30日再次向陈某送达了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陈某在2018年6月15日前迁出上述房屋。被执行人陈某在公告期限内未履行腾房义务,同年6月20日对上述房产进行强制搬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和公证处公证下依法强制搬迁。在搬迁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以撞铁大门的方式,其女儿贺某手持刀具以自残方式威胁该院执行人员,妨碍正常执行工作。宝丰法院于6月25日对被执行人陈某予以司法拘留。6月28日,法院执行人员前往拘留所再次询问陈某履不履行腾房义务,陈某表示拒绝腾出该房屋。

    被执行人陈某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不迁出法院已拍卖成交的房产,严重妨害了正常的执行工作,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应追究陈某相应的刑事责任。7月6日,宝丰法院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处理,摄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女儿筹款还给了申请人,鉴于案情特殊,经买受人同意,房款退回,案件顺利执行结案。

 

责任编辑:孙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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