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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闹离婚 人民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8-07-05 09:14:43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申草泥  报道  通讯员 周华宾 ) 2018年6月28日,宝丰县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接待一位中年妇女梁某。据她反映,家住宝丰县城关镇,2002年与谢某再婚并办理了合法手续。

再婚前梁某有两儿一女都没有带过来,谢某的前妻也留下四个孩子。自嫁入谢家后,整天操持家务,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嫁到谢家快17年了,谢某从不让她管钱,觉得现任丈夫有大男子主义,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了四个孩子,没把她当成家人。近几年,想着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了,害怕老无所依,又没有任何经济做后盾,所以,心中憋屈,时常因家庭锁事和经济问题与丈夫发生矛盾,感觉和他在一起过着实在没有啥意思,甚至有了再离婚的念头。诉求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听了梁某的陈述后,当时让她先回家,待进一步了解情况后通知她到场。第二天,调解员又通知谢某到诉调中心询问情况,经询问得知,梁某确实心地善良,踏实肯干,这10多年来为谢家付出了不少,但谢某称:“我对她还是不错的,给她买戒指,项链等手饰,自她嫁过来后每次回老家探亲,还有她老家的孩子结婚、盖房等等我都没少帮衬,大致算起来,我出的钱最少也有10多万,我想都是一家人,对她老家的事我都是很支持的。再者说,我一个退休工人,每月3100元钱,除去日常开销、随礼,每月也剩不了多少,我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给四个孩子,相反,我每次看病还是孩子们拿钱,况且我现在的房子也写了遗嘱归她。近来,也不知啥原因,老为一些家庭锁事给我生气,我也真是没有办法。”

调解员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情况后,7月2日,将他们夫妻俩通知到宝丰县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首先通过《婚姻法》相关规定告诉他们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接着,帮助双方认真分析了产生矛盾的原因,并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开导,指出作为丈夫的谢某应该多体谅妻子的苦衷,顾及妻子的感受,在生活上要与妻子多沟通,让妻子在心理上感到宽慰,不能有大男子主义;同时,教育妻子心里有委屈要多沟通交流,不能乱发脾气,更不能动不动就把离婚挂在嘴上,这样只能助长矛盾而不能解决问题。另外,调解员还通过周边鲜活生动的事例说明了沟通、理解、和睦相处的重要性。

经过调解员一番耐心细致地调解,夫妻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所在,并表示,今后一定勤沟通,多交流,互敬互让,踏踏实实过日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1.自2018年7月开始,谢某每月给梁某1500元钱,由她自行支配;2.平时家庭生活开支仍由谢某支付。并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夫妻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按了指印。看着夫妻俩手拉手开心地走出县诉求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的内心感到无比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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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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