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执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2月4日上午,宝丰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原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洪志勋进行授课,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法制工作及行政执法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
洪志勋同志围绕《民法典》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结合《河南省行政执法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指导》精神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刻解读。重点讲解了贯彻落实《民法典》行政执法人员要有权利意识、《民法典》是行政执法的依据、《民法典》新设了行政执法机关的义务和面对民法典时代的行政法变革等内容。
此次培训,列举了大量生动翔实的行政执法警示教育案例,既有对法理的详细解读、深刻剖析,又结合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浅出、条分缕析,引导了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王欢讯 赵浩然)
责任编辑:孙宝现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