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谢文武 报道 通讯员 孙园园)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存款,却对判决书确定的案款迟迟不还,6月1日,河南省叶县法院执行局刘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储蓄账户等情况,不到六天时间就成功执结一起112000元的追偿权案件。
原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叶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限刘某七日内支付申请人赔偿款112000元。该判决生效后,刘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随后中国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向叶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在第一时间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刘某名下的财产信息,发现刘某名下有足够的银行存款,执行干警便立刻作出裁定与相关手续于6月6日下午赶往开户银行依法强制扣划了相应款项转给申请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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