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从全省2024年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中选取了20个案例,作为贵州省2024年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皆在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其中,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的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威宁县罗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被选取为贵州省2024年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威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2024年,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聚焦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威宁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作风优、效率高、服务实”的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2023年,威宁县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2024年,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2份案卷被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4年全省优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和贵州省2024年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下一步,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将以此为契机,坚决扛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治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调运畜禽、危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捕捞等行为,为全县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刘军林)
责任编辑: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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