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蕉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查处一起非法采矿案件,鉴于此次事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在蕉城生态环境局、蕉城区林业局、蕉城区检察院等部门的配合下,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2023年12月8日,蕉城区自然资源局与涉案当事人代理律师进行充分磋商,达成一致意见,以货币补偿的方式代替修复。2023年12月25日,涉案人员足额缴纳了生态损害赔偿金。
接下来,蕉城区将持续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环境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倒逼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谁损害谁担责”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蕉城贡献力量。(学习大军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供稿)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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