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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3-01-12 15:37:4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骆红君 )春节将近,农产品流通和消费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易发多发,为确保节日期间芦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川省芦山县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

加强风险监测,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芦山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开展检测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抽样规范,确保样品能溯源到位、违法能处罚到位。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要按照“检打联动”的要求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各乡镇共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225批次,合格率100%。

提高检查频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印发《芦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我县春节假期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季节性特点以及“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整治品种,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一次大范围检查,重点监测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瘦肉精、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问题,督促生产主体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同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收获休药期(间隔期)、生猪屠宰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做到日常巡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元旦、春节期间,共检查生产主体87家。

强化指导服务,引导安全生产意识。结合宣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采取多种形式对所有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指导生产主体将新版禁限用农药名录或禁停用兽药名录张贴上墙。开展技术宣传,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实行按标生产。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从源头加强“产出来”的安全。元旦、春节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严格应急值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设立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0835)6524114,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不推诿、不拖延。制定并严格执行春节间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同时,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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