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市场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功能,黑龙江省南岔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审理模式,着力完善破产案件办理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立审执破衔接互促,完善内部协同机制。南岔县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法院内部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破产之间的程序衔接及涉诉企业破产风险预警。推动了法院内部“立审执破”工作统一协调、衔接有序、运转高效,共同做好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实现“立审执破”共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成立执破联合合议庭 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为切实提升破产质效,有效化解执行难,高效推动执转破工作,探索建立执破联合合议庭,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无缝对接,共同落实好执转破工作,推动从“执破衔接”向“执破协同”方向发展。
三、坚持多管齐下,促进破产财产变现。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依托上级法院,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运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网络查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对破产财产进行网络拍卖,最大程度对破产财产进行变现,尽可能提升债权人的经济利益。
四、推动繁简分流,提升破产案件质效。出台南岔县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简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确保早日进入破产程序。制定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明确使用简易程序破产案件类型,制定工作规则,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对破产案件办理中的费用支出明确要求在专用平台上进行收支审批,加强对破产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管。(胡诗楠)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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