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加快“僵尸企业”处置,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府院联动,成功审结61件破产清算案件。在府院联动协作机制下,从有效生产力保留、当事人权利行使、程序节点规范等方面,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实现破产清算案件依法创新审理,为充分化解破产案件中的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新思路。
在丰林县人民法院在受理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考虑到该企业系木材加工企业,为提升企业整体价值,积极与县委政府、管理人等多次沟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确定“在管理人监督下开展经营,经营中理清法律问题”的“经营式”破产审理思路,在县政府、县法院、破产债权管理人的多方协作下,顺利审结该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
该案的成功审结只是丰林县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清算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丰林县人民法院坚持发挥破产制度优胜劣汰、吐故纳新作用,积极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在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的同时,实现静态资产整合与动态营业的有机融合。(颜珊)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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