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小孩、病患者是特殊食品消费的重要群体。加强特殊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对保障“一老一小一病患”特殊群体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近年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实际,聚焦根本,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着力加强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探索形成“标准控质、连锁抓总、示范带动、风险严控”的监管模式,全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监管工作更加科学有效,人民群众对特殊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标行动”,推动生产质量不断提升
严格落实“三标行动”,辖区2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按照“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原料、生产过程及产品符合质量标准。指导先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全程溯源。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山东食链”追溯试点,逐步推动追溯体系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两查两专”,推动经营秩序持续规范
在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开展“两查两专”规范提升行动。“两查两专”即查资质、查标签,专区(专柜)销售、设置专门消费提示牌。出台七条措施,通过抓连锁总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门店管理,连续两年对百余家特殊食品连锁总部检查评估,督促总部强化对所属4000余家门店的管理。通过牵住连锁总部“牛鼻子”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破解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在全市创建15条特殊食品示范街(区),历下区国奥城示范街,每个门店都安装平板电脑,消费者现场可查询产品质量信息,销售人员全部经过培训并佩戴“特食安全员”标志上岗;商河县为降低农村特食经营风险,对2条乡镇街道进行规范提升。开展保健食品抽检分离试点,由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并现场抽样,按照程序送达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抽检分离新模式的实施,推动了“检”“监”结合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了特殊食品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的针对性和抽检的靶向性。
“两个规范”,助力特食产业健康发展
济南市场监管会同卫健、医保等部门,出台全国首个《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规范》。指导驻地医疗机构对特医食品经营使用进行规范,省立医院调整营养科办公环境,并开展打造全国示范营养科建设;齐鲁医院等将特医食品销售纳入了医院HIS系统,消除了以前销售“体外循环”存在的安全风险,破解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的难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济南出台规范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出台全国首个《特殊食品专营店经营规范》,鼓励将保健食品、婴配奶粉、特医食品等特殊食品进入专店经营,提高了消费者对特殊食品的认知度,同时也推动了经营管理能力和执法监管效能的提升。(胡艺萌)
责任编辑:田雨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