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在涵江区自然资源局、萩芦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涵江国有云龙林场与萩芦镇梅洋村第5村民小组终于达成了山林权属纠纷终于协议。
据悉,2021年9月,萩芦镇梅洋村第5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因涵江国有云龙林场在水井工区“后南坡”地块采伐林木时存在争议。为及时解决双方争议,市林业局、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和萩芦镇政府经过多轮调解,组织多方人员现场勘界、取证、再勘界、再取证,并聘请了第三方测量评估公司进行定位测量和评估鉴定,终于让双方达成了协议。
“这场云龙林场与萩芦镇梅洋村马拉松式的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得到完满的解决,既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国有林场与林农之间的矛盾,维护了林区和谐安定,这是涵江区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参与调解争议的涵江区自然资源局萩芦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蔡国华感慨地说。
近年来,涵江区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全方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制度,进一步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没有发生因权属纠纷集体上访事件;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鼓励引导转包、出租、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促进林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共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2家;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实现综合保险全覆盖;推进区级林木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发挥林权流转、收储担保、抵押贷款、经营管护等功能作用,完善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共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2000多亩。(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供稿/图)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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