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广元市朝天区政府路上,一间名为“某某二手车”的店铺近两年来一直上着锁,房主既收不到房租也无法收回房屋,久拖无果最终只得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腾退,可租户在外地仍一直拖延不退。日前,广元朝天区人民法院的几名干警顶着酷暑高温来到这店铺前协调监督腾退。
这是朝天区人民法院的一处执行现场,由于被执行人赵某龙身在外地无法腾退所租房屋,在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后,朝天法院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唐某平对该店铺进行腾退。
2019年6月12日,赵某龙向唐某平租赁了位于朝天区政府路的一间门面,准备用于二手车经营,租期一年。租赁期满后,赵某龙未签订续租协议,却继续使用该房屋进行经营。房主唐某平多次催促赵某龙缴纳租金,赵某龙承诺会尽快搬离并出具欠条确认2020年6至11月共计5个月的房租。谁知,后来赵某龙不仅未缴纳房租,也未腾退房屋,甚至还将房屋上锁,致使唐某平无法另行处置,给唐某平造成了损失。
唐某平无可奈何,于2022年1月向朝天区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2月,朝天区法院判决赵某龙将其租用的营业用房腾退并返还唐某平,并向唐某平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0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龙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唐某平于2022年4月向朝天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赵某龙是外地人,长期在浙江,由于其在朝天区并无可以帮助腾退房屋的人员,也无可以放置房屋内物品的指定场所,该房屋便一直未腾退。
为妥善处理好进行该房屋的腾退工作,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约谈申请执行人,并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履行进行沟通协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由申请执行人唐某平进入门面房内自行腾退房屋,并以房屋内物品折抵部分房屋占有使用费,剩余部分由被执行人赵某龙另行偿还。
6月27日下午,在执行干警的全程参与下,申请执行人唐某平进入被执行人赵某龙租用的门面房内,清点完房屋内全部物品后形成物品清单,完成物品移交。
“困扰了我两年的事情终于圆满解决了,谢谢你们了,天气这么热你们也不容易……”房屋腾退完成后,申请执行人唐某平不断地对执行干警道着感谢。
“万瓦鳞鳞若火龙,日车不动汗珠融。”夏至后天气越来越酷热,炎炎烈日下,执行干警早已满头大汗,但额头的汗水始终无法阻挡执行干警为群众办实事的信心和决心,当事人的满意和微笑就是这个夏天的“解暑冰饮”。(刘柳)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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