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蕉城区委书记何必良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何必良书记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区上下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持续抓好学习贯彻,切实把《意见》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蕉城、法治蕉城。
何必良书记要求,一要加强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区检察院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并在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履行好法律监督责任。二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三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切实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会上,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清满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贯穿的总体思路、主要精神及亮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学习大军 宁德蕉城检察 黄家松 供稿)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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