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路子,福建宁德柘荣县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深化创新改革,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施治,充分发挥司法利剑作用,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坚持规划引领 科学分类施治 务实践行“两山”理念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让废弃矿山“变废为宝”,柘荣县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思路,科学编制《柘荣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突出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并重,确保治得好、重实效。金科园区采矿点坐落于柘荣县金科园区范围内,与园区制造产业定位格格不入,并对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暴雨时节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对整个园区产生安全隐患,影响入驻企业用地选址。对此,柘荣县及时关停该采矿点,并将其报批为金科园区工业用地,新增工业用地指标200多亩,既消除了地灾隐患,又保障了发展用地,优化了园区环境。目前,金科园区已入驻企业近40家,总投资10.6亿元,年均产值8.5亿元,吸纳就业1000多人,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英山乡政府面对凤洋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资金紧缺,而垃圾中转站选址困难无处可建的尴尬局面,创新修复思路,将废弃矿山改造为垃圾转运站,日处理垃圾能力达8吨,既解决了英山乡垃圾转运站选址建设难题,又解决了生态修复资金缺口问题。此外,柘荣县还结合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将县殡仪馆东北侧废弃矿山复垦成旱地,新增耕地4.37亩,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00多万元。
发挥司法作用 助力生态修复 共同为绿水青山代言
为充分发挥司法的震慑作用,县检察院在自然资源局派驻设立检察联络室,两部门密切合作,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机融合。一是着力发挥“督”的作用。乍洋乡凤里花岗石矿山因生态修复进度慢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县政府组建矿山生态恢复督导专班,除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专门抽调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全程参与。自督导组成立以来,针对凤里矿山共组织现场督导8次,累计发布通报、整改通知书8份,组织专家会诊5次,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4次。矿山业主累计投入治理资金600余万元,已按要求完成治理工作,并顺利验收销号。二是重点发挥“慑”的效应。东源乡安基岗矿山于2013年停产,现已到期,矿区工群矛盾突出、经济纠纷复杂且原业主拒不履行治理义务。鉴于该矿山位于省高检挂钩的鸳鸯草场景区边,柘荣县充分发挥检察联络作用,两部门联合开展实地调研,共同制订方案,发布公告,倒逼矿山业主履行治理义务。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公告期内业主主动回应的,则限期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拒不履行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由县政府代为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并予以追偿。若公告期内无业主回应的,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土地出让方案一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同时对矿区内的弃渣等,采取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并保留对其依法追偿的权利。公告发布后不久,矿山业主便主动回应并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预计年内可完成治理。
2018年以来,柘荣县共开展废弃矿山治理14处,已完成治理12处,剩余2处进入扫尾阶段,如期实现“三年全面完成治理”的目标任务。(柘荣县委改革办、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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