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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实践出成效

发布时间:2024-04-23 10:05:43 来源:中国报道

仁寿县地处四川盆地中南部,成都正南第一县,被誉为成都南大门。全县幅员2716 平方公里,有“一坝两山七分丘”的地形特点,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十二大粮仓县,13次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 建设好高标准农田是该县一项重大的国计民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该县现有耕地面积120多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107万亩。截至目前,仁寿县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约65万亩,永久性高标准农田约58万亩。为用好管好已建高标准农田,仁寿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业主参与、保险融入”的管护机制,为高标准农田筑牢防线。

落实资产权属  明确产权责任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仁寿县先后制定了《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在项目建设初期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乡镇签署四方《补充监管协议》,明确高标准农田产权归村集体经营权,业主向村集体上交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有偿使用费用,建立分村、分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台账,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移交给乡镇,签订管护协议,乡镇再将资产分工程量、分资金明确给村集体,理顺厘清村集体,业主和农户管护责任。

严控管护资金  落实管护责任

在统筹用好省市管护补助资金基础上,仁寿县财政按照上年度项目审计结算金额比例另行安排管护经费,镇村每年预留50%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及五小水利建后管护,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好一片,用好一片。 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的管护原则,按社(组)或单项工程分布设立管护责任区,配置管护人员,形成“网格化”管护。 管护人员按照“一查、二报、三管、四护”工作机制开展管护工作。“一查",即坚持对所管护工程进行定期巡查和雨中、雨后和黑龙滩放水前后进行检查;“二报”,即正常情况下定期上报和在遇自然或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立即上报工程损毁情况;“三管”,即管人、管车、管牲畜,避免人为破坏;“四护”,即护工程、护安全、护环境、护畅通。

坚持考核制度 建管保险试点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行业标准对管护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底乡村振兴等考核,并作为来年预算安排,进行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项目镇乡报送的内容,制定管护资金。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示范、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探索运用金融保险市场化工具,将极易出现损毁情况的田(地)块整治中的田(地)坎砌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整体工程、田间道路整体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硬件设施纳入保障范围,从事前风险预防、事中管护服务、事后损失补偿全方位创新建管保险模式,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标准农田保险网络,  将在建项目纳入10年期保险试点区域。

压实责任制  管护出成效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管护机制。全县在项目验收管护上全面压责任、优机制、聚合力,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行业部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质检机构+镇村+群众”工程质量监管模式。逐步形成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业主参与、保险融入”的建后管护机制。 通过推行“一查、二报、三管、四护”日常管护模式,保障了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通过建后管护实践,确保了工程毁损有人修,防止了小病害变大病害,延长了项目工程使用寿命,持续为项目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高贤明 刘守刚)

责任编辑: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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