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的食品安全,营造餐饮企业规范经营的有序环境,近期,平湖市当湖综合执法中队针对辖区内的多家餐饮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执法队员在对吾悦广场某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该商家是初次违规,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完成了整改,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当湖综合执法中队将继续立足岗位职责,多措并举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以柔性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持续改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自我改正、依法经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在教育与处罚相契合的执法环境下健康成长。(当湖街道)
责任编辑: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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