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13时26分许,平湖交警当湖中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浙F牌照的小型汽车在新华路县后底路口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打开天窗,一名孩子将上半身露出在窗外,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平湖交警当湖中队立即进行核查,在确认群众提供的信息,核查具体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后,联系到了该车的驾驶员杨某到平湖交警大队当湖中队进行处理。民警向驾驶员杨某详细讲解并举例说明孩子将身体部位伸出天窗的危害以及可能会导致的严重后果:一、难以站稳,可能被甩出车外。在没有安全带保护且身体已离开座位的情况下,车辆急刹车或遭后车追撞时,一旦身体伸出窗外缺乏保护,人会难以站稳,甚至可能被甩出车外;二、易发生碰撞,导致头部受伤。在行驶中,如遇车外有物飞来、高空悬物时,如限高杆、沿途的树枝、路面扬起的砂石等,易砸伤孩子。三、头颈部易被夹住,引发窒息。天窗的形状类似于一个刀片,在闭合时的夹持力相当惊人。虽然闭合时看似速度很慢,但这股力量却是孩子稚嫩的颈部无法抵挡的,严重时甚至会导致颈椎受伤或瘫痪。如果被夹时驾驶员操作失误或未能及时施救,还可能造成窒息。孩子天性活泼好动,但安全意识较差,身为家长应当加强相关教育,不要因为疏忽大意将孩子置身危险之中。汽车天窗的设计绝不是让人探出身体,坐在车顶“玩耍”的,尤其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千万不能这样做。随后让其观看了相关警示教育片,经过民警教育,驾驶员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同时对交警的提醒表示感谢。
平湖交警当湖中队提醒广大家长:关乎生命的事从来都没有小事,孩子或许不知深浅,但父母一定要知轻重,千万不要等到意外发生再追悔莫及,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平安健康成长,身体,千万不能出天窗。(当湖街道)
责任编辑: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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