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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童行”,安全成长

发布时间:2023-10-07 12:56:42 来源:中国报道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9月26日下午,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02班团支部的团员们携爱心支教队的志愿者们于闽侯县上街岐安小学开展了“与法‘童’行,安全成长”的志愿服务活动。

在活动前,志愿者们事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制作了内容丰富有趣的PPT和宣讲材料,事先明确了每个成员负责教学的内容后,与岐安小学的老师们取得联系,约定好宣讲时间。活动中,志愿者们充满热情地与小朋友们交流,通过PPT图片、动画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是什么”,并告诉小朋友们哪些事情是违法的,是不可以做的。然后,老师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更明白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此外,为增添普法教育的生动趣味性,老师们还设计了互动环节,邀请孩子们就身边的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积极地提出了许多有趣的问题,老师们也耐心地解答,让法治课堂变得更加生动、易懂。最后,在接近课堂尾声之际,老师们精心准备了共绘画卷环节,学生们通过一节课的学习,画下对老师的印象、对学习内容的收获、对宪法卫士的奇思妙想等,希望能让岐安小学与福州大学的联合活动留下每一个人的足迹,最后大家与画卷的合影也宣告着活动的落幕,但法治教育会始终与大家如影随形。

“法者,引得失以绳,而名曲直者”,“以身试法者愚,以法维权者智”,通过这次活动,成员们知晓了“法以砥焉,化愚为智”。法治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从小学开始的法治教育,我们可以培养更多具有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的公民,为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贡献力量。此次开展教学志愿服务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通过这次活动,志愿者们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并充分展现了经管学子、福大学子的志愿服务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志愿服务精神! ( 文/陈昌琳 图/钟一鸣 )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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