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松港派出所在查处一起吸食“上头电子烟”案件中,顺藤摸瓜,发现非法买卖“依托咪酯”精神类管制药品线索,循线追踪,抓获两名涉嫌非法买卖“依托咪酯”精神类管制药品的犯罪嫌疑人。
9月6日中午,松港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工作摸排中,发现辖区某小区有人吸食“上头电子烟”。通过进一步侦查确认,发现小区住户何某婷(女)、吴某坤(男)正在吸食“上头电子烟”。随即民警将2人传唤至派出所内进一步调查,对2人进行尿液检查,结果均呈阳性。经询问,2人如实交代了利用电子烟吸食“依托咪酯”的行为。
办案民警凭借职业的敏感性,发觉这起案件并不简单:“这个‘上头电子烟’是哪里来的?”“是有人售卖?还是有其他人诱惑吸食?”带着一个个疑问,民警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破案的线索,抽丝剥茧终于发现了重要嫌疑人“覃先生”。
经过多方侦查,办案民警发现“覃先生”实际为覃某林(男)、成某昌(男)2个人,并通过研判分析锁定了2人的落脚点。经过蹲守和布控,办案民警于当天21时成功将覃某林、成某昌抓获归案,现场查获“依托咪酯”烟弹32个,烟杆6个。
经讯问,覃某林、成某昌对其通过非法途径从外地购买“依托咪酯”,再在本地贩卖获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覃某林、成某昌因非法买卖“依托咪酯”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依托咪酯”是毒不是烟!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将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充当毒品的代替品进行贩卖。吸食“依托咪酯”三秒后会呈现短暂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同时带来断片和四肢震颤感、痉挛感;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即刻广泛皮肤发红或荨麻疹的情况。大剂量吸食会出现焦虑易怒,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一旦长期并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原因是继发于依托咪酯导致肾上腺素皮质抑制。
(学习大军 霞浦县公安局 供稿)
责任编辑:田雨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