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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提升“生态司法+林长制”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23-08-21 14:04:0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今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继续探索“生态司法+林长制”工作机制,涵江区林长办与区检察院、区法院探讨研究林业碳汇赔偿与生态修复机制,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在木兰溪入海口“蓝色海湾”处设立木兰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在萩芦镇梅洋村划定约65亩,建设集红色、廉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于一体的森林警察林,建立萩芦派出所驻梅洋村森林警长工作室;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昆仑5号”专项行动为抓手,共出动警力360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8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9次,发放宣传材料1900余份;共立涉林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3起,移送起诉3起3人,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4只,责令补植复绿约13亩,放生野生动物12只。

下一步,涵江区将按照省、市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全面深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全方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在促进林区乡村振兴、维护生物安全多样、增强林业碳汇中和等贡献林业应有的作为。进一步完善区级林长制工作制度,推动乡村二级林长认真履责,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突破林业发展重点、难点,促进重大涉林违法、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病等得到有效治理。继续探索“生态司法+林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检、法部门在林业生态文明保护中的引领作用,确保“一林一长一警一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落到实处。(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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