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闽东之光

古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强化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源头管理

发布时间:2023-07-25 11:34:24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开展,落实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古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强化摩托车、电动车源头管理。

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检查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源头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组工作人员告知各销售人员加装遮阳伞属私自改动车辆的结构,是违法行为,且安全隐患大,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求各销售门店要依法合规经营,立即停止销售和加装遮阳伞,从源头上控制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的销售及安装。

召开销售企业座谈会

组织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召开座谈会。会上,民警首先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通报了近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推进业务规范化、服务便利化等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充分交流。随后,翁志坚教导员组织传达学习了《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要求各销售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禁止销售,且要积极向买车群众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摩托车、电动车上牌重要性的认识,劝导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路面行车安全。

深入商铺开展精准宣传

深入辖区摩托车、电动车商铺开展精准宣传活动。民警向店主进行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在商铺显眼位置粘贴《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海报,同时提醒店主在平时销售工作中向顾客宣传,切实提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群众的佩戴头盔率,并要求商铺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社会职责,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存有安全隐患的超标车辆投放市场。最后,民警要求商家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骑车戴盔”的安全意识,争取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学习大军 古田公安 供稿)

责任编辑:田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